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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紹宗先生助學金施行細則
劉紹宗先生助學金施行細則
第一條 為協助資訊電機學院急難病困、身心障礙或特殊情況在校學生順利完成學業,特設置本助學金,由劉紹宗先生所
捐助之助學金提供。
第二條 本助學金名額及金額由院主管會議決定之。
第三條 本助學金之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條件之ㄧ:
一、遭逢急難病困,無力完成學業。
二、身心障礙或特殊情況。
第四條 申請本助學金應繳交文件如下:
一、申請表一份。
二、急難救助者,請繳交導師說明書及相關急難病困事項證明文件各乙份。
三、身心障礙或特殊情況學生者,請繳交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特殊情況相關證明文件。
第五條 申請方式採隨到隨審方式進行,由院長召集各系所(班)、學位學程主管決議通過後核發,撥入學生帳戶。
第六條 本施行細則經院務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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